明星代言效果分析
从鹿晗到黄景瑜、再到最近走红的朱一龙,每一代都是品牌商们追逐的焦点。
无他,明星的广告代言已经包围了我们的生活。 究竟谁是谁非,我们今天来讨论一二。 不得不说,这是一个营销上的奇迹。 事实证明:这种策略是成功的。 11月10日R11s线上线下同步发售,仅用30分钟就登顶天猫、京东、苏宁三大电商平台。 利用明星个人形象和信誉为商品品质做背书,通过个人号召力帮助品牌获取更多的消费者关注。 这一点无论是从以前的百事音乐巨星,还是最近俄罗斯世界杯的梅西广告,都是同样的逻辑。 根据笔者的整理,明星代言有效论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解读: 粉丝论:粉丝由于对明星的热爱而无条件消费代言的品牌 带货论:粉丝相信明星的信誉,愿意尝试明星推荐的商品 关注论:明星具有很强关注效应,可以为品牌带来关注度 品牌对于明星代言的效果预期趋向于理性和实际:通过明星获取用户关注。 如果寄希望于明星能够带货,甚至获得粉丝群的感情转嫁,无异于缘木求鱼。 OPPO请明星代言的目的,是为其铺天盖地的广告制造关注点,让用户在最短的时间记住品牌。 不同的明星可以覆盖最大范围的年轻用户 排他性代言为竞品进入细分市场制造障碍 品牌利用明星效应获得最大化的社交话题。当然这需要规模化媒体投放的辅助才能够实现。 兄弟,别天真了。 反方观点:史玉柱 他在《我的营销心得》中观点表达鲜明: 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有一半被浪费了,但是遗憾的是,我不知道是哪一半被浪费了。 个中原委其实没人能够提供有说服力的论证。 实际上他也是这么做的,而且确实取得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营销奇迹。 传播学认为: 个体记住一个品牌只需要短期内重复六次。 广告的内容只是加强用户单次的记忆深度,缩短记忆所需要的次数。 广告内容并不是用户记忆品牌的关键。 因此只要通过覆盖性投放快速完成视觉强化,有没有明星代言都可以达到品牌记忆的效果。 线下无所不在的星巴克、7-11、ZARA门店帮助他们快速完成了品牌记忆。 苹果、Google凭借线上社交传播及应用场景也可以完成视觉强化的效果。 另一种明星代言无效论的解读是: 互联网实现了用户与信息之间的交互,个体明星对于用户的影响被削弱,无法继续维持流量聚合的效应。因此明星代言的价值也会越来越低。 代言人古天乐、陈小春都属于80后的偶像。他们其实很难打动现在的游戏主流群体90后。 贪玩蓝月的成功更多是依靠无孔不入的线上广告投放,近乎无赖的强行完成品牌记忆。 如果明星公信力强,粉丝认可度高,他就是专家,他可以推动粉丝们(推销员)消费并且传播,从而为品牌带来销量。 如果明星与粉丝属于弱连接,那么角色就是联络员,至于粉丝中有多少专家,专家们能不能推动流行,就只有天知道了。 这种碎片化不仅仅体现在时间和消费上,同样体现在我们的偶像信仰上。 我们从过去的大众性偶像时代,开始走向细分偶像时代。没有哪个明星具备20年前四大天王那种超凡的粉丝统御力。 因此寄希望于明星代言来决定一个品牌的生死,是一个愚不可及的行为。 包括网红、自媒体、达人都一样,他们带不动货是正常的,如果带的动,恭喜你你中奖了。 这不是由明星决定的,也不是由粉丝决定的,这是由这个时代决定的。 本文来自连线家作者内容电商实验室,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